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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代,为了适应全国各大城市信息化建设和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我国档案信息化工作开始起步。
1995—1999年,全国档案工作进入了更大范围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与逐渐成长的初级发展阶段。
2000年,国家档案局将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列为全国档案事业“十五”计划的一项重要任务。
2002年国家档案局制定了《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
2016年底,国家档案局技术部牵头启动了《功能规定》文稿的起草工作,经反复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了正式公布的《功能规定》。
数字档案管理系统,主要是解决各业务应用信息系统非结构化数据的归属、共享、规范化管理、永久保存以及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全程数字化网络化管理等问题。系统采用完全基于J2EE架构的B/S模式、组件化开发方式、横向扩展纵向延伸的设计理念,以及原文唯一性、分布式缓存等先进技术,创新性地提出“文件中心、整编中心、数档中心”三层业务管理模式,建立了非结构化信息的管理和利用中心,能实现与多个业务系统的电子文件集成及电子文件的实时物理归档。归档的电子文件经过该系统的信息过滤、整合、数据处理,形成科学、规范、有序的数字档案信息,使各类专业信息系统的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实现全程数字化管理。系统通过一系列的定制工具,可以方便快捷地实现二次开发,满足不断变化的管理需求,并能适应大规模的推广。
数字档案管理系统,通过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整个文件管理,包括规范各业务系统的文件管理;构建完整的档案资源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支持档案管理全过程的信息化处理,包括采集、移交接收、归档、存储管理、借阅利用和编研发布等等,同时逐步将业务管理模式转换为服务化管理模式,以服务模型为业务管理基础,业务流和数据流建立在以服务为模型的系统平台之上。 数字档案管理系统,为档案现代化管理,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档案管理系统既可以自成系统,为用户提供完整的档案管理和网络查询功能,也可以与本单位的OA办公自动化和DPM设计过程管理,或者与MIS信息管理系统相结合,形成更加完善的现代化信息管理网络。